至于化缘,其本意是让没有接触过佛 法的人有接触佛 法的机会,所以比丘要沿门托钵乞化善缘,原来目的不在饮食,而在种植信佛学 法的善根。现代人提到化缘就联想到向人要钱,这并非佛 法的本意。当然,透过乞化而使在家人布施,双方都得实益,不过不能本末倒置,不能表面给人佛 法的目的在于要钱。现今化缘多半是为建筑寺院,很少是为了个人生活,也有一些是团体和寺院乃至个人,为了举办、促成某一种文化教育慈善事业而产生,比如印经、办学校、建医院、孤儿院、老人院等,面对此等活动,出家人应该做,居士们当然也应该做。 中国近代史上有一位乞丐教育家武训,就是以要饭来办学,这是值得鼓励的。
因此,居士化缘,但问其目的何在,不是可以或不可以的问题。
若为拥护三宝,当然可以;若为社会福利,同样可以;但若为购买私人住宅而假借佛堂、寺院之名,来营个人私利、图个人享受,那就是违背因果的。
俗人亲近三宝,若住于寺院,其目的是学习出家的威仪及修行的生活,并且为僧伽大众服劳役,称为耕种福田。
佛典中尚无居士主持寺院的成例,近代不乏名居士主持各类道场的例子,都是用精舍、学会、学院、莲社、居士林、居士会等等名称,不曾用过寺院的名目。
因为寺院的住持是代表住持三宝,居士既非三宝之一的僧宝,怎能当住持?名实不副,是违背佛教伦理的。
凡是佛教徒都应该念经拜忏。佛教既然鼓励生前结社共修,死后也当有同修的助 念超 度。
因此,居士当然可以替人助念,为人超度。不过,问题在于若干在俗之士以为人诵经拜 忏超 度亡灵为专门职业。他们平时不敬僧宝,一旦有人过世需要超度,就出现专为亡灵超度的斋公斋婆,且学僧尼常用的经忏佛事到处赶场。
他们既是职业性的诵经团、拜忏队,当然就不免论工计酬,这种现象是佛法所不许的。
也有人问,居士能否使用法器敲打唱念?
这应该不是问题,只要是用来诵经拜忏、修行佛教仪轨,而不是作为赚钱谋生的途径,就没什么不可。
至于出家人的事务,所谓僧事僧管僧了,居士不得参与,更不可干涉;这就好比你不是某团体的成员而去干涉该团体的事务一样,参与已属不可,何况干涉?
所谓僧事,是指出家人的生活、威仪、戒律的清净与否以及僧众之间的相互摩擦等,居士如果过问,就像自己不是军人身分而走入军营去论断军纪,或处理军人的事务。
出家人本为一体,因为是凡夫,所以他们之间可能有矛盾。但是僧无隔宿之怨,更无不共戴天之仇,小小摩擦转眼即了,所以往往以不了了之的方式来处理僧众的琐事。
如果居士插足进去,反而使得事情扩大,而且口舌更多。所以居士进入寺院,只需热心护持,不可帮一个说一个,谈论是非,制造纠纷。
常言说,不看僧面看佛面,你是为信 佛、学 佛、护持三宝而亲近寺院,故不要因为见到你所不顺眼的僧众现象而生讥嫌,自寻烦恼。